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1.部门机构设置
省港澳办是省人民政府办理有关港澳事务的办事机构,列政府直属机构序列。目前,内设机构8个,包括秘书处(与人事处合署)、综合处、经济交流合作处、社会事业交流合作处、联络处、因公赴港澳管理处、协调处、机关党委办公室(与纪检组、监察室合署)等,下属事业单位2个,包括省粤港澳合作促进中心、省因公赴港澳人员办证中心。
2.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中央有关港澳工作的方针政策,拟订本省涉港澳工作实施办法和工作计划等并组织实施。
(2)了解、掌握和反映香港、澳门的有关情况,提出有关工作意见和建议。
(3)统筹协调全省涉港澳工作,指导各地、各部门涉港澳工作。
(4)协同有关部门推进本省与港澳在经济和社会等领域的交流与合作,协同和推动粤港澳紧密合作相关政策和重点项目的落实。
(5)承担粤港、粤澳高层互访的组织、协调和联络工作,负责办理和协调粤港、粤澳的边境事务和官方、半官方以及重要民间往来事宜。
(6)负责指导和管理全省因公赴港澳事项的相关工作。
(7)承办澳门新濠影汇、省政府和澳门新濠影汇港澳办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决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1.组织推动粤港澳服务贸易自由化取得突破。一是通过明确具体工作任务和时间进度,举办专题培训班,逐条落实服务贸易自由化行动计划。二是开展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模式研究,形成系列研究报告和具体政策建议提交商务部参考。三是召开服务贸易自由化座谈会,争取港澳特区政府及业界支持。四是督促省有关部门加快出台配套改革措施,形成以“后续监管”为主的管理体系,推动深化行政体制配套改革。
2.深入推进实施粤港、粤澳合作框架协议。一是成功举办粤港合作联席会议及粤澳合作联席会议,参与筹办第十届泛珠三角区域合作与发展论坛暨经贸洽谈会,举行粤港、粤澳高层会晤,推进落实框架协议重点合作事项。二是会同港澳特区政府制定并实施框架协议年度重点工作。三是扎实推进框架协议督查考核评估工作。
3.着力推动粤港澳合作平台建设与港澳的合作。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前海、横琴重要讲话精神。一是协调推动广州南沙粤港合作事项。二是增强深圳前海与香港的关联度。三是提升横琴促进澳门经济适度多元发展作用。四是支持地市与港澳建立新的合作平台。
4.推动粤港澳合作全面务实深化发展。一是推动重大跨境基建项目建设。二是稳步推进粤港教育培训合作。三是深化粤港澳环保合作。四是加强医疗卫生及应急合作。五是完善民间合作平台。
二、收入决算说明
2014年收入决算2138.3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131.85万元,其他收入6.47万元。
三、支出决算说明
2014年支出决算1927.9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1927.90万元。
2014年财政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基本支出1073.67万元,占56%,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48.5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69.6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5.53万元;项目支出决算854.23万元,占44%,主要支出项目有业务经费123万元、办证业务运作成本195万元、促进会补助经费242万元、粤港粤澳合作联席会议经费151万元、招商引资活动经费121万元等。
四、“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201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共123.59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全年未组织因公出国团组。因公出境费支出55.73万元,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赴港澳团组113个、284人次。开支内容主要包括:(1)在粤港、粤澳合作联席会议机制下,筹备粤港、粤澳合作联席会议,组织粤港、粤澳合作联络办主任会议和粤港合作第十九次工作会议等各类会议,参加各类活动和工作会谈36.97万元;(2)赴港澳开展各领域社会交流合作的调研和研讨9.97万元;(3)推动开展CEPA服务贸易自由化调研、座谈会及宣讲会5.43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7.68万元,当年未新购置公务用车,公务车保有量12辆,平均每辆约4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20.18万元,主要用于港澳团组来访而发生的场地租赁费、住宿费、餐饮费等。
主办单位:广东省人民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
联系方式:020-83135663
网站标识码:4400000096
网络支持 IPv6 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