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现公布广东省人民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以下简称省港澳办)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工作计划六个方面组成,内容涵盖省港澳办201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一、概?述
2011年,在省政府的统一部署下,省港澳办认真贯彻落实《条例》,不断完善公开制度,丰富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强化公开监督,着力推进政务公开的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建设。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省港澳办领导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将其作为推进依法行政、转变工作作风,建设廉洁高效、公正文明行政机关的重要内容来抓,并建立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到处室、落实到个人”的工作机制。同时,切实加强监督检查工作,建立了监督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将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行风建设、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等结合起来进行综合检查、考评。
(二)切实加强平台建设,丰富公开内容。2011年,省港澳办积极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充分整合资源,建立了以网上政务公开为主,其他形式为辅的政务公开平台,不断丰富政务信息公开内容。一是加强电子政务建设,逐步完善省港澳办门户网站建设,在网站主动公开机构设置、管理权限、主要职责、办事程序等内容,及时发布粤港澳合作动态等各类信息。二是积极发挥因公赴港澳人员办证大厅对外服务的窗口作用,设置了电子显示屏和查询电脑,及时向公众提供因公赴港澳审批、办证、签注的有关信息。三是主动向人民日报、新华社、南方日报、羊城晚报、广东电视台、南方网、广东电台以及香港、澳门一些媒体提供新闻信息,对2011年的粤港澳合作情况进行了深入的报道,通过新闻媒体向粤港澳三地民众宣传了粤港澳合作的成果,凝聚了人心,取得了共识。
(三)加强行政服务建设,提供优质服务。2011年,省港澳办深入开展“创先争优·共享精彩”活动,紧紧围绕推进管理创新,加强服务窗口建设,优化审批办证流程,推进审批办证一站式受理,缩短服务时限,努力打造务实高效的阳光服务型机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1年,省港澳办主要通过门户网站、因公赴港澳人员办证大厅服务窗口和新闻媒体主动公开省港澳办的政府信息。一是在省港澳办门户网站公开本办机构职能、粤港澳经济社会民生等领域合作、全省因公赴港澳审批办证服务指南等信息406多条。公众可通过省港澳办门户网站查阅并全文检索以上信息。二是通过因公赴港澳人员办证大厅主动公开办理因公赴港澳审批、办证、签注须知、填表指南、收费依据标准、咨询投诉电话等办事指南、业务受理指引及通行证管理办法等有关管理规定。三是通过新闻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主动向新闻媒体提供2011年粤港澳合作信息68条,省港澳办领导接受媒体采(专)访5次,并在深圳大运会期间举办专场新闻发布会。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1年,省港澳办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件,对所有申请均按相关规定依法受理、认真办理,属于省港澳办公开范围的按规定及时给予答复,不属于政府公开范围或省港澳办工作职责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均主动向申请人解释说明。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1年,省港澳办没有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收取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的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1年,未发生与省港澳办有关的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
六、工作计划
??一是进一步加强干部职工的学习和培训。切实提高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将做好政务公开工作作为省港澳办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加强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不断增强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是进一步加强公开载体建设。加强省港澳办门户网站建设,丰富网站内容,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及时、主动地通过网站和新闻媒体向社会公众公开粤港澳合作情况、港澳工作动态及省港澳办政务动态等信息;建设全省因公赴港澳审批办证业务网站,实现网上申报、信息查询等功能,切实为公众提供快捷方便的服务。
三是进一步加强督查落实。定期对省港澳办政务公开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增强政务公开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做到以公开促廉政,以公开树政风。
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省港澳办门户网站(www.gdhmo.gd.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省港澳办秘书处联系(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305号,邮编:510031;电话:020-831356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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