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9月17日印发《前海落实<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法治建设行动方案(2019-2022)》,在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方面,重点强调与港澳的合作:
拓宽港澳法律专业人士参与纠纷化解渠道,包括完善港澳籍陪审员制度;完善港澳籍调解员制度,完善其职业水平评价体系;推动香港律师以涉港商事案件代理人身份参与民事诉讼和仲裁业务试点,并探索进一步放宽取得内地律师资格的港澳居民从事诉讼范围
完善涉港澳商事案件管辖制度,探索适用最低限度联系标准,扩大涉外商事案件受案范围。推行管辖自由选择,扩大协议管辖应用,逐步放宽当事人可协议选择管辖范围
探索检察机关跨行政区划管辖案件,包括探索前海检察机关集中办理深圳知识产权、金融一审刑事案件,集中负责深圳涉外、涉港澳台民商事案件的法律监督;探索跨行政区划公益诉讼协作机制;加强与港澳地区法律界、学术界的联系,增补前海法治研究基地域外学术委员,探索港澳地区专业人士作为特聘检察官或检察官助理
此外,《方案》称将推动建立粤港澳大湾区司法合作平台,建立与港澳司法机构信息查询互通平台,争取下放与港澳司法机构交流与合作审批权限;探索建立国际区际商事调解协议司法确认机制,推动建立深港澳统一的调解员资格认定制度。
主办单位:广东省人民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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