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推动粤澳服务贸易自由化
(一)丰富粤澳金融合作内容。
1.进一步推动粤澳跨境人民币贸易融资业务,支持在珠海横琴等地开展人民币贸易融资资产跨境转让业务,推动开展粤澳个人跨境人民币汇款业务。
2.制定引导企业跨境贸易以人民币计价的奖励办法,推动广东驻澳窗口企业、国有外贸企业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引导广东企业与澳门关联公司之间的交易使用人民币计价。继续推动广东对澳门供水、供电和食品供应等双边贸易项目使用人民币计价和结算,积极推进粤澳资本项目交易使用人民币结算。
3.支持开展跨境人民币银团贷款业务,用于广东重要基础设施建设、大型骨干企业和项目投资。
4.支持澳门发挥与葡语系国家经贸关系密切的优势,推动与葡语国家经贸往来以人民币结算。
5.深化粤澳支付结算领域合作,优化两地金融IC卡跨境使用的受理环境,着手推进两地支付结算系统的互联,进一步推动“澳门通”和“羊城通”、“岭南通”的跨境互通,为粤澳两地居民跨境出行提供便利。
6.继续探讨降低澳门金融机构进入广东市场的准入要求以及放宽经营业务的前提限制。进一步完善粤澳两地对金融秩序的监管协作。
7.推动粤澳两地保险业在横琴新区和澳门两地开展合作试点,接受投保人的委托,相互为对方提供跨境机动车辆保险购买、查勘、救援等服务。
8.推动横琴新区金融合作创新。支持澳门银行机构在横琴新区设立分支机构,鼓励澳门银行机构与符合条件的民营资本共同出资在横琴新区设立合资银行。支持符合条件的澳资金融机构按照内地有关规定在横琴设立合资证券公司、合资证券投资咨询公司和合资基金公司。推进跨境人民币贷款业务,大力争取跨境人民币贷款业务试点延伸到横琴新区。鼓励粤澳两地金融机构加强业务创新与合作,在横琴新区开发并推出适应企业需求的金融产品与服务。
(二)拓展粤澳旅游合作领域。
1.深化粤澳游艇旅游合作,加快推进广州南沙、中山与澳门游艇旅游合作项目,完善游艇旅游合作管理运行机制,积极争取国家有关部门对粤澳游艇旅游便利通关等政策支持。
2.优化粤澳“一程多站”精品旅游线路,加强对“一程多站”新线路的联合宣传推广,共同开拓海内外客源市场。
3.加强两地旅游市场监管和打击违规行为方面的交流合作,健全两地旅游安全预警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持续执行并优化黄金周粤澳旅游预警机制。
4.加强旅游培训合作,推动两地旅游院校通过合作办学、合作培训等方式,联合开展旅游职业技能培训。
(三)加强粤澳文化创意及会展业合作。
1.以珠海横琴、广州南沙、深圳前海作为重点合作区域,共同争取先行先试政策措施。
2.加强文化产业会展业合作,鼓励广东文化创意产业参与澳门的展会和文化节庆活动,鼓励澳门加强与中国(深圳)国际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的合作。
3.完善粤港澳文化合作机制,筹备举办粤港澳文化合作第十五次会议。加强两地文化创意相关政府部门及行业组织的沟通联系,促进两地业界交流合作。充分发挥澳门在文化创意产业方面的优势,开展合作项目调研。
4.落实“粤澳会展业合作备忘录”工作,开展粤澳会展业的人才培训,举办合适的会展培训课程,鼓励双方会展人员共同参与培训。
(四)促进粤澳中医药产业发展。
1.依托粤澳中医药产业合作专责小组,推动建立中医药认证制度及品牌建设的合作机制,开展中成药研究开发和中药质量标准研究。
2.发挥澳门中药质量研究国家重点实验室优势,结合广东中医医疗机构的实践平台,加强双方中医药科技合作。
3.支持双方合作或独资设立中医医疗保健机构,推动共建中医医疗预防保健服务网络,开展治未病试点。
4.以中山市国家健康科技产业基地、华南现代中医药城、翠亨新区医疗器械装备园区、板芙健康服务产业区为基础,积极引入澳门医疗机构和先进管理模式,引入国内外专家资源,提供高端医疗服务,建设医疗、保健产品研发和检测平台,推进医疗科研成果产业化。
(五)加强粤澳标准化工作交流合作。争取试行粤澳认证及相关检测业务的互认制度。加强粤澳实验室计量技术交流,开展量值比对和能力验证工作。继续开展在粤澳资企业申报广东省名牌产品(工业类)。鼓励支持广东省质监系统技术机构与澳门合作,争取“珠澳贵金属及珠宝玉石公共检测服务平台”建设项目按计划完成。推动澳门地区商品条码系统成员纳入中国商品信息服务平台。
(六)推进粤澳知识产权合作。完善粤澳知识产权合作机制,举行粤澳知识产权工作小组第二次会议,研究下一阶段粤澳知识产权合作项目。加强粤澳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交流互访,加强双方信息资源共享,推进两地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行业协会间的交流,拓展两地在知识产权服务业领域的合作。
(七)加强广东工商登记制度改革政策宣传,推广工商企业网上登记,积极引导在粤澳资企业申请认定广东省著名商标,积极争取拓宽澳门个体工商户经营的领域。
(八)加强贸易投资促进合作,联合举办2014年粤港澳联合推介大珠三角活动,联合举办第十二届中国粤港澳商品印度孟买展览会,共同组织澳门企业家代表团到广东考察投资营商环境。
二、深化粤澳合作重点平台建设
(一)全面推进合作开发横琴。
1.发挥珠海横琴新区与澳门特区“粤澳合作产业园协调工作小组”的直接沟通作用,加快推进粤澳合作产业园区的规划建设,发挥澳门“横琴发展澳门项目评审委员会”的项目推介作用,积极为澳门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进驻横琴创造宽松的环境。
2.推进粤澳合作中医药科技产业园项目运作,加快粤澳合作中医药科技产业园基础建设的开展及审批,联合开展项目招商工作,尽快发挥产业聚集效应。
3.加快横琴口岸实施分线管理设施建设,推进口岸综合服务区建设。推动落实延长横琴口岸开放时间安排。
4.发挥“澳门轻轨延伸横琴线建设协调小组”机制作用,加快协调并推进澳门轻轨跨界延伸珠海横琴,在横琴口岸与广珠城轨延长线实现无缝换乘对接的前期工作。
(二)拓展广州南沙新区合作内容。
1.探索建设澳门中小服务企业聚集区,鼓励澳门产品设计、动漫、多媒体、艺术、广告、音乐等文化创意企业及现代服务业在起步区集聚发展。
2.依托澳门中葡合作发展论坛平台,积极推进广州南沙新区与葡语国家的经贸合作。
3.落实南沙新区与澳门职业教育合作协议,深化澳门旅游学院与南沙开展培训合作,培育具有专业知识和技能的旅游人才。
(三)积极研究中山翠亨新区合作方向。按照2013年粤澳合作联席会议达成的共识,发挥推进中山与澳门合作专责小组的协调作用,推动双方在中山翠亨新区开发建设方面深化合作。结合澳门促进经济适度多元发展和改善社会民生的发展要求,探讨双方合作开发翠亨新区的合作模式、开发主体、合作领域等内容,加强产业、旅游、教育、文化和社会民生等方面合作,推进翠亨新区与澳门科技大学合作建设“翠亨国际学校”和“国际创智研究院”等项目。
(四)研究推进江门大广海经济区合作。加强双方沟通交流,支持江门市与澳门有关部门具体协商,研究推进江门大广海经济区合作事项,重点推进养老服务、医疗保健等领域合作,加快推进银葵医院、光博汇等项目建设,推进建设珠江口西岸粤港澳合作重大平台。
三、基础设施与便利通关
(一)共同推进港珠澳大桥建设各项工作。依托港珠澳大桥三地联合工作委员会,加强项目建设衔接,继续推进大桥主体工程、珠海口岸和珠海连接线工程建设,开展大桥跨界通行政策研究工作。
(二)加快推进粤澳新通道口岸规划建设,推进粤澳双方在项目配套口岸上试行新的通关政策,实现通关流程的改革创新。
(三)加快推进西部沿海高速公路月环至南屏支线延长线项目建设,确保在2016年建成通车。继续推进珠海金鼎至横琴高速公路项目建设。
(四)推进对澳输电线路建设,加快220千伏环澳(富祥)输变电工程,及500千伏加林站和相关配套输变电工程建设进度,提高对澳供电能力。
(五)推动开展珠海湾仔与澳门妈阁河底人行隧道工程及口岸设施的前期研究工作。
(六)扩大珠澳跨境工业区专用口岸功能,争取实行横琴新区通关政策,进一步推动珠澳跨境工业园区转型升级。
(七)稳步实施内地与澳门驾驶证免试换领工作,争取实现内地驾驶证的小型汽车(C1)、小型自动挡汽车(C2)类和澳门的轻型汽车(B)类驾驶执照的免试换领。
(八)做好澳门机动车进出横琴管理规定制定和组织实施工作。
(九)制订年度应对咸潮方案,保障珠澳供水安全。推进从横琴方向进入澳门路氹城区的第四条对澳供水管道工程及平岗-广昌原水供应保障工程建设。
(十)以珠澳合作共建天气雷达为契机,加强珠澳气象防灾减灾工作,充分发挥珠澳合作共建天气雷达的效益。落实《珠澳共建珠江口气象探测网合作方案》项目建设,为珠澳两地提供更优质可靠的气象服务。
(十一)研究推进澳门与广东省天然气主干网连通,提高澳门的供气安全和能力。
四、社会公共服务
(一)推进粤澳高校交流合作,举办高等教育交流会,推动两地高校合作开展科研项目。推动粤澳高等教育行政部门签署交流合作备忘录,建立联系沟通机制,进一步推进粤澳高等教育的交流合作。扩大广东高校招收澳门学生规模,鼓励两地高校联合培养高层次人才。推动两地基础教育和职业教育合作,推动两地职业学校缔结姐妹学校。进一步完善澳门对在广东就读幼儿园和中小学的澳门籍学生提供学费津贴资助计划的工作。
(二)推动落实中山市与澳门科技大学合作办学项目,搭建粤澳政产学研合作平台。
(三)推进肇庆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与澳门镜湖护理学院合作,加快实施学生交流、师资培训等项目。
(四)推动肇庆市博物馆与澳门博物馆交流合作,向澳门博物馆赠送端砚精品,在澳门宣传推广端砚文化,参与2014年国际博物馆嘉年华。
(五)举办第十四次粤港澳防治传染病联席会议,完善传染病防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信息通报、食品安全以及专业人才培养等合作,继续开展专科护理培训合作。
(六)落实《广东检验检疫局和澳门民政总署关于开展供澳食用动物应用电子标签技术可行性研究备忘录》,编制粤澳食用动物电子标签技术应用可行性报告,适时启动供澳活牛电子耳标的实施工作。
(七)加强粤澳食品安全技术合作,开展“食物残余除害剂高通量检测技术研究及应用”项目合作。共同推进供澳蔬菜溯源系统的可行性研究,适时启动系统开发工作。加强两地部门业务交流,推进澳门政府及业界参与广东供澳食品农产品示范区建设,共同提高供澳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卫生的保障能力。
(八)支持和鼓励澳门服务提供者在广东以独资民办非企业单位形式举办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开展居家养老服务。研究制定《澳门服务提供者以独资形式在广东举办营利性养老机构和残疾人服务机构服务指引》。
(九)完善区域空气监测网络,配合落实澳门空气质量监测站加入粤港澳珠江三角洲区域空气监测网络。
(十)配合粤澳新通道项目规划建设,做好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鸭涌河综合整治工作。继续加强前山河水浮莲的专项治理工作。
(十一)继续开展粤澳环保产业及技术交流,积极组织广东省环保企业参加2014年澳门国际环保合作发展论坛及展览。
(十二)继续深化珠海淇澳--澳门路氹城生态区在生态教育及科研方面的交流。继续开展澳门路氹城--横琴生态保护合作区的合作,并在早前已完成的两地鸟类调研成果的基础上,逐步落实有关的建议工作。加强粤澳湿地保护交流与合作。建立濒危动植物鉴定合作机制和培训交流机制。
五、区域合作规划
(一)加快完善《粤港澳区域旅游合作愿景纲要》,推进相关实施工作。
(二)共同编制《粤港澳文化交流合作发展规划2014-2018》,确定未来几年两地文化交流合作的发展方向、主要任务、重点项目和实施步骤。
(三)继续推进《环珠江口宜居湾区建设重点行动计划》编制工作,适时开展公众咨询活动,争取2014年上半年完成并公布。
(四)继续推进《澳珠协调发展规划》及《澳门与珠江口西岸地区发展规划》编制工作。
六、机制安排
(一)在粤澳合作联席会议机制下,强化珠澳合作会议机制作用,举办珠澳合作发展论坛,支持珠海市加强与澳门特区政府直接沟通协商,共同推进合作开发横琴等事项落实。
(二)进一步发挥穗澳合作专责小组作用,共同拓展葡语国家市场合作,探索建立推动具体项目落实的工作机制。
(三)建立健全中山与澳门合作共建翠亨新区联络机制,完善推进中山与澳门合作专责小组的运作机制,加快协商推进翠亨新区合作事项。
(四)继续发挥粤澳发展策略小组机制作用,共同就粤澳合作重点平台建设等开展政策研究,为促进澳门经济适度多元发展和广东科学发展提供决策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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