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作开发横琴
(一)建立粤澳合作开发横琴协调机制,对横琴开发建设等重大事项提出政策建议,就横琴岛澳门大学新校区、粤澳合作产业园区等重大事项进行协商。设立珠澳横琴开发联络协调委员会,构建横琴新区与澳门特区政府有关部门的直接沟通渠道,推进园区合作项目落实。
(二)在横琴合作建设粤澳合作产业园区,共同组建粤澳合作产业园开发公司,率先建设粤澳合作中医药科技产业园,开展中医药产业合作,逐步向文化创意、旅游服务等方面延伸。
(三)按照“分线管理”要求,完善横琴口岸配套设施。
(四)全面落实《横琴总体发展规划》,完善横琴开发配套政策,落实澳门机动车进出横琴的政策,在2011年底前制定具体管理办法。
二、产业协同发展
(一)继续以联合展台形式参加海外展销会,宣传推介“一程多站”旅游线路。联合参加国际旅游展会及大型旅游节庆活动。支持双方旅游企业互设分支机构。
(二)完善粤澳会议展览协会战略联盟,落实澳门会展服务企业以跨境服务方式在广东举办会展活动,协助澳门会展服务提供者在广东开设外汇帐户。
(三)完善粤澳中医药合作机制,开展粤澳中医药人才培养计划,推进中医药职业资格培训、进修、考证和继续教育项目。推动中医药企业交流合作,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发展国际中医药服务贸易和中医药医疗保健服务,支持双方合作、独资设立中医医药保健机构,共建中医医疗预防保健服务网络。
(四)加强金融合作与创新,建立政策协调和信息沟通机制,推进扩大人民币结算试点范围,推动金融机构跨境互设合作,加快推进横琴新区金融创新。
(五)在CEPA框架协议下,进一步深入研究澳门金融机构对内地澳资企业提供金融服务的措施。
(六)举办粤澳物流合作洽谈会,优化粤澳直通货运车辆指标监管机制。加强粤澳交通运输同业协会交流,鼓励澳门客货运输企业和物流企业到广东开设独资、合资企业。
(七)组建标准工作小组,推动两地标准工作的交流合作。广东的国家级检测中心在澳门设立分支机构或合作设立公共检测服务平台,开展计量校准、食品、纺织品、珠宝、电器及电子元器件等产品检测项目的合作。
(八)支持澳门居民参加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以“插花员”为试点开展“一试两证”职业技能鉴定工作,选择合适职业(工种),研究探索“一试三证”培养模式的可行性。
(九)组建知识产权工作小组,完善“粤澳知识产权资料库”,开展粤澳知识产权交流研讨活动,鼓励澳门居民取得内地专利代理人资格。
(十)支持广东澳资企业参加“广东外商投资企业产品(内销)博览会”,开拓内销市场。联合在欧盟和葡语系国家举办投资环境推介、产业合作论坛等经贸交流活动,共同编印投资贸易指南,共同应对国际贸易摩擦。
三、基础设施与便利通关
(一)加快广珠城际轨道交通建设。加快推进广珠城际轨道延长至横琴项目前期工作,研究并推进澳门轻轨延伸至横琴与广珠城际轨道对接。
(二)共同推进港珠澳大桥建设的各项工作。
(三)推进广珠西线高速公路三期、西部沿海高速公路月环至南屏支线延长线等项目的建设。
(四)加强粤澳双方在港口发展策略、建设、经营管理等方面的合作。
(五)召开广州、深圳、珠海、香港和澳门五大机场联席会议第三次会议,制定珠江三角洲空域拓展计划,探索粤澳机场通过互相持股、参股等方式的合作,加强粤澳机场在人力资源培训、机场运营管理、服务提升和安全管理等方面的合作交流。
(六)共同推进大藤峡水利枢纽项目建设、珠海竹银水源系统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开展对澳供水管道从横琴方向直接进入澳门路氹城区的可行性研究。
(七)建设连接横琴与澳门路氹城区输电通道,研究横琴岛澳门大学供电方案和区内用户电力服务方案。
(八)推动开展连接珠海湾仔与澳门妈阁轨道站河底行人隧道的可行性研究。
(九)加快推进拱北口岸改扩建工程,在2011年下半年完成。调整珠澳跨境工业区口岸功能,将拱北口岸供澳鲜活产品车辆转至珠澳跨境工业区专用口岸出境。
四、社会公共服务
(一)加快推进澳门大学横琴新校区建设,支持粤澳两地高校开展合作交流,鼓励青少年交流活动,推进两地中等职业教育在课程设计、师资培训等方面的合作。
(二)建立药品安全监管信息沟通和监督执法合作机制。对澳门在广东省内开办药品生产企业的企业许可及其产品注册给予重点指导和协助。加强药品检验服务,为澳门提供药品快速检测技术、人员培训、药品检测实验室管理体系支持。
(三)加快建设环珠江口跨境区域绿道,加强珠海淇澳-担杆岛省级自然保护区与澳门路氹生态保护区的交流合作,开展湿地生态保育工作,建设跨境生态廊道,保护区域生态和旅游资源。
(四)建立污染联防联治机制,推进粤澳空气质量、海洋环境监测交流合作,加强监测数据、方法和标准的交流,定期交换空气监测资料。继续开展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处理处置技术交流,开展环保技术交流和培训合作。
(五)建立劳动关系和劳动监察合作机制,定期开展劳动监察执法培训和交流合作。
(六)在内地公安机关与澳门警方交流合作机制框架下,完善粤澳警方在打击跨境犯罪方面的直接联络沟通机制,加强粤澳警方网上警务合作平台建设,建立健全双方在打击严重暴力犯罪、黑社会犯罪、毒品犯罪、地下钱庄洗钱及银行卡犯罪等金融犯罪、外围赌博和组织卖淫犯罪、偷渡活动等跨境违法犯罪活动的情报交流联络机制,建立健全联络官制度。
(七)组建法律问题协商与合作专家小组,启动法律法规文本交流、建立法律事务协调机制等工作。
(八)加强粤澳两地公证行业的互访交流,就两地公证文书适用核查、公证业务类型等情况进行座谈。
五、区域合作规划
(一)加快推进编制旅游合作专项规划,2011年底前完成编制工作。
(二)共同推进编制澳珠协同发展规划,力争2011年底前完成。
(三)加快推进编制澳门与珠江口西岸地区发展规划,力争2011年底前完成。
(四)全面推动“优质生活圈”、“基础设施”及“环珠江口宜居湾区建设重点行动计划”等专项规划的实施,建立区域规划信息平台和实施效果评估监测机制。
六、机制安排
组建粤澳发展策略研究专责小组,吸纳各界代表和专家参与,向粤澳高层提供政策建议,2011年基本建立。
主办单位:广东省人民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
联系方式:020-831356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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