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7日上午,省港澳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意识形态工作专题学习会,原原本本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结合担负的职责任务开展讨论交流,进一步研究部署推进贯彻落实的思路举措。会议由省港澳办党组书记、主任廖京山同志主持。
廖京山同志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面对意识形态领域日益错综复杂的形势,习近平总书记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讲话,深刻阐述了意识形态工作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这些重要论述,站在时代和全局的高度,对意识形态工作进行了全方位战略思考,为我们做好新形势下意识形态工作指明了方向、确立了原则、提供了遵循。要求全办党员干部要充分认清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清醒认识意识形态领域形势的长期性、复杂性、严峻性,从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的高度,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管理权主动权,筑牢意识形态安全“护城河”、“防火墙”。
廖京山同志强调,一要坚定不移地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各级党组织的政治责任,作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实际行动,自觉站在政治和全局的高度来增强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使命感责任感,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经常分析意识形态领域的动态动向,正确判断意识形态形势,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以上率下引领带动工作落实。二要作为党建工作重要内容严实推进,大力加强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新成果的理论学习和思想武装,以学懂弄通做实的有力措施,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抓常抓实,认真抓好“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制度执行落实,营造旗帜鲜明讲政治的浓厚氛围,切实夯实固牢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确保党员干部坚决防范腐朽思想和有害信息的渗透影响,筑牢思想防线,固守精神家园。三要作为考核评议重要一环奖惩激励,坚决贯彻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健全完善推进制度执行的措施举措,明确分工、细化清单、权责到岗,加强检查督导,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年度党员领导干部述职评议、总结考核等制度规范中,纳入日常评先评优、选人用人等工作中,推动形成知责、明责、负责的良好氛围,切实把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和纪律规矩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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