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秘书处(与人事处、机关党委合署):负责机关文电、机要、保密、财务等工作;负责机关和指导所属事业单位党的建设工作及信访工作、指导工青妇有关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人事、教育培训和离退休人员服务等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纪检工作。
(二)综合处:负责涉港澳研究工作,跟踪和研究港澳政治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及粤港澳合作情况与动态,起草有关重要文稿,负责对外新闻宣传工作。
(三)经济交流合作处:负责涉港澳经济交流合作事务,统筹粤港、粤澳联席会议,协调和推动重点合作区域、合作项目的落实,牵头协调推进对港澳开放先行先试工作和CEPA政策措施的进一步深化和落实。
(四)社会事业交流合作处:负责涉港澳社会事业领域的交流与合作,协调和推动粤港、粤澳社会事业领域重点合作项目的落实。
(五)联络处(与因公赴港澳管理处合署):负责粤港、粤澳高层会晤以及省领导出席涉港澳重要活动、会见港澳重要团组及知名人士的协调、联络及礼宾工作,协调粤港、粤澳边境事务,负责粤港、粤澳合作联席会议的礼宾工作,牵头联系涉港澳应急与突发事件的相关工作;负责全省因公赴港澳审批、审核业务的归口管理工作。
(六)协调处:负责粤港澳合作中有关问题和事项的协调推动工作。
下属单位:
省粤港澳合作促进中心(省因公赴港澳人员办证中心):促进粤港澳经济、文化、社会等领域的民间交流合作;承办全省因公往来港澳人员通行证的制作、签发和销毁等工作,指导全省各授权办证单位开展业务工作;指导省粤港澳合作促进会的相关工作。
主办单位:广东省人民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
联系方式:020-83135692
网站标识码:44000000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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