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澳门新濠影汇十一届八次全会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强化党组织生活在党内政治生活中的基础性地位和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共广东澳门新濠影汇关于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决定》和省直机关工委《关于进一步严格省直单位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的意见》,现结合省港澳办实际,就进一步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目标?
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必须坚持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围绕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把加强思想教育作为严格党的组织生活的首要任务,把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作为严格党的组织生活的关键,把服务中心、建设队伍作为严格党的组织生活的着力点,把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作为严格党的组织生活的重要手段,把加强制度建设作为严格党的组织生活的根本保障,推进党的组织生活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
二、制度内容?
1.“三会一课”制度。“三会一课”是指支部委员会议、党员大会、党小组会和党课。?
支部党员大会。由党支部书记或受书记委托的支部其他委员(不设支委的可指定其他同志)主持,支部全体党员参加,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会议主要是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研究贯彻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听取和审查支部委员会或支部书记(不设支委)的工作报告;讨论接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提出对党员的奖励和处分意见,讨论决定职权范围内的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选举新的支部委员会,增补和撤销支部委员;选举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讨论需由党员大会决定的其他重要事项。决定重要事项时,参加会议的正式党员必须超过应到人数的半数,并经半数以上同意,才算通过决议(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
支部委员会会议。由党支部书记或受书记委托的支部其他委员主持,支部委员参加,每月至少召开1次,根据需要也可随时召开(不设支委的以党员大会的形式进行)。主要是研究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和支部党员大会决议的意见、措施;分析党员和群众的思想状况,提出做好经常性思想工作、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和监督的措施;研究培养、发展新党员方面的问题;研究对党员的奖惩;研究支部年度工作计划、总结和其他重要事项。对需要决议的事项,要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经过广泛讨论形成决议。?
党小组会。由党小组组长主持,每月至少召开1次。主要是组织党员学习;研究如何贯彻执行支部决议和各项工作任务;听取党员思想汇报,检查贯彻落实党支部决议和党小组分配工作的完成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讨论选举和发展党员工作;研究提出对党员奖惩的意见等。?
党课。原则上每季度进行1次,主要是对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党性、党的基础知识、时事政治等方面的教育。授课人可以是党支部书记、支部委员或普通党员,也可以邀请党建专家上党课。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落实讲党课制度,党组班子成员每年至少为所属支部讲1次党课,党支部书记每年至少要讲1次党课。党课可结合“支部生活日”制度一并落实,每月确定1天为“支部生活日”,除安排党课活动外,可适时开展主题鲜明、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党性党风党纪主题活动,丰富学习教育的方法内容。党支部要建立“三会一课”台账,详细记录会议时间、地点、主题、参会人员、会议内容等要素,做到准确、完整、清晰。机关党委每半年对党支部落实“三会一课”情况进行抽查。?
2.组织生活会制度。组织生活会以党支部为单位召开,全体党员参加,每年召开1次。组织生活会主要是检查本支部党员在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遵守党的纪律,以及思想、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检查上一次组织生活会制定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等,要根据上级党组织的部署要求,紧密联系党员思想和支部工作实际确定主题,做到内容集中,重点突出,每次解决一至两个实际问题。会前要广泛听取党员、群众意见,深入开展谈心交心活动;会上要结合实际,坚持高标准、严要求,认真查摆问题、深刻剖析根源、明确整改方向;会后要坚持从自己改起,即知即改,党支部和党员个人要针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和组织生活会上查摆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抓好逐一整改落实。要通过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清洗党员思想上政治上行为上的灰尘,促进党的肌体健康。支部书记是组织生活会的第一责任人,要坚持党性原则,带头查摆自己的问题,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虚心接受党员、群众提出的批评意见;要鼓励党员讲真话、实话、心里话,使党员在充分发表意见和平等讨论的氛围中达到沟通思想、增进团结、互帮互谅、化解矛盾的目的。因故不能参加组织生活会的党员,本人应向所在支部履行请假手续,并提交书面发言材料,书面发言材料应在会上宣读并列入会议记录。召开组织生活会的综合情况应在会后10个工作日内向机关党委报送。办党组班子成员要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加强指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3.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将办党组成员参加双重组织生活情况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范围。办党组成员要以普通党员身份编入党支部,要在参加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同时,积极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带头交流思想,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带头执行党支部决议,带头遵守各项纪律和规矩,自觉接受监督。因故不能参加组织生活的,必须事先向党支部请假。党支部要认真记录党员领导干部参加组织生活情况,定期在党员大会上通报。机关党委每年检查1次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情况。党员领导干部要将参加双重组织生活的情况作为年度述职的一项重要内容。?
4.谈心谈话制度。办党组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要以交流思想、交换意见、提醒帮助、解决问题为主要内容,开展经常性的谈心谈话。党支部要把谈心谈话制度作为党的组织生活重要形式,结合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主题党日活动等,组织党员开展谈心谈话活动。党支部书记和支委每年与支部党员谈心谈话不少于2次。领导干部要带头谈,也要接受党员干部约谈。谈心谈话要突出针对性、及时性,把握好谈心谈话时机,做到组织生活会会前必谈、党员工作变动时必谈、受到表彰或处分时必谈、遇到困难或挫折时必谈、党员思想波动时必谈、群众有反映时必谈、对党员进行党性分析评议后必谈。开展谈心谈话,要以平等的态度、民主的作风、疏导的方法,坚持以诚相见、带着问题谈,出以公心同志式地谈;要注重营造党内积极健康的思想交流和交锋的良好氛围,搭建党组织与党员、上级与下级之间经常沟通联系的桥梁,构建党组织了解、帮助、教育和监督党员的工作机制,促进同志之间统一思想、加深了解、疏导情绪、解决矛盾、增进团结,做好思想政治工作。通过谈心谈话了解的重要情况,要及时向上一级党组织汇报。?
5.民主评议党员制度。以支部为单位每年开展1次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可以结合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组织评定的程序,分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进行评议。党员人数较多的党支部,个人自评和党员互评可分党小组进行。要把思想教育放在首位,把增强党员党性特别是政治上的坚定性作为评议重点,组织引导党员对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对照入党誓词、联系个人实际进行党性分析。要根据评议工作进展,以召开党支部委员会或党员大会的形式,对照党员标准,根据党员日常表现,综合分析党内外有关群众的评价和反映,集体研究决定对每一个党员的评议结果。正式组织评议结果要向被评议人反馈。经过民主评议,对党内外群众公认的优秀党员,以适当形式进行表扬或表彰;对评为基本合格的党员要指出差距、帮助改进;对评为不合格的党员,要立足教育帮助,促进转化提高,按照《关于做好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的通知》(中组发〔2014〕21号)规定的办法程序,作出相应组织处置。要将民主评议党员结果与党员评先树优、绩效考核等结合起来,发挥导向作用,确保评出公正、评出压力、评出动力。?
6.请示报告制度。党的下级组织必须向上级组织请示和报告工作,严格执行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度。办机关党委要按要求每年向省直机关工委作一次全面工作报告,办机关纪委每年向省直机关纪工委作两次工作报告。涉及各项党建专题工作、重大事项随时报告省直机关工委。党员干部要强化政治观念、组织观念、纪律观念,工作中重大问题和个人有关事项必须按照规定程序向组织请示报告,离开岗位或工作所在地要事先向组织请示报告。要把领导干部执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作为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述职述廉和考核干部的一项重要内容。要加强抽查核实,对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告、不如实报告或隐瞒不报等情况,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党员应通过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等方式,将自己的学习、思想、工作情况,需要党组织帮助解决的有关问题,身边党员和党外群众中的先进事迹或不良倾向等定期向党组织请示报告。党员外出期间,应当以适当方式主动与党组织保持联系,汇报外出期间的思想和工作情况。遇有特殊情况或突发事件应及时向党组织请示汇报。党员应逐级向上级党组织请示报告,必要时可越级请示报告。?
7.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制度。转移和接收正式组织关系,应当凭据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转移和接收临时组织关系,应当凭据中国共产党党员证明信或《流动党员活动证》。党员外出地点或工作单位相对固定,外出时间6个月以上的,一般应当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外时间6个月及6个月以内的,一般应当开具党员证明信。外出地点、时间不确定的,一般应当持有《流动党员活动证》。短期外出开会、参观、学习、实习、考察等,时间在3个月及3个月以内,无需证明党员身份的,可不开具党员组织关系凭证。要严格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和接收工作程序,具体是:由党员所在支部作出证明;党员本人到机关党办办理转出手续;党员本人到接收单位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办理接收手续;接收单位党委(党支部)接到上级党组织通知后接收;将党员编入支部参加组织生活。党员本人应当携带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并在有效期内,亲自办理党员组织关系接转手续,不得让人代办代转。?
8.党费收缴使用管理制度。每名党员都要按照党章规定,根据个人的实际收入,按照规定的比例和标准自觉按时足额交纳党费,不得隐瞒收入或减少交纳党费基数少交党费。一般应当由本人按月交纳党费,不能无故拖延。如遇到特殊情况,经党支部同意,可以每季度交纳一次党费,也可以委托其亲属或者其他党员代为交纳或者补交党费。对不按照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由所在党组织及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限期改正。党支部要严格按照有关标准,及时准确核定党员交纳党费的计算基数和数额,不得垫交或扣缴党员党费。党员不应预交党费,党支部也不应预收党费。收缴党费时,要提醒每名党员自觉按规定标准交纳党费,严格办理收缴手续,并将每名党员交纳党费情况认真登记。党费必须用于党的活动,所开支的党费应主要作为党组织开展党建工作和党员教育经费的补充。使用和下拨党费,必须集体讨论决定,不得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党费使用原则和范围的规定,严格党费的使用审批制度。党费开支所有票证和单据,要按审批权限经领导和经手人签字,证明具体用途方可入账。不符合党费使用范围的,一律不准在党费中支出。严禁挪用或擅自使用党费,严禁侵吞党费利息。要健全党费财务管理制度,党费存入银行时,应单独设立专用存款账户,不得与其他费用混在一起,不得按其他款项存入银行。机关党委每年将对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进行一次检查,报告和公示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党支部书记要经常检查本支部党员党费收缴工作,坚持每半年公布一次党员党费收缴情况。对违反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规定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三、督导检查?
1.压实工作责任。党支部和党员领导干部要把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作为全面推进从严治党、落实党建工作责任的重要任务,作为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内容和基础性工作,认真落实,扎实推进,切实形成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每年述职述廉,要重点报告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情况。?
2.坚持以上率下。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要从党员领导干部严起,充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党支部书记要自觉增强角色意识和政治担当,既要认真解决本支部在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上存在的问题,切实提高党的组织生活质量,又要严格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各项制度,带头参加组织生活,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带头接受党组织和群众监督。?
3.严格执纪问责。机关党委将进一步加大对党支部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的检查,通过随机抽查、专项检查、定期通报等方式严督实导。各支部要加强党员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的监督,对一次无故不参加组织生活的,予以提醒;连续两次无故不参加的,予以告诫;连续三次无故不参加的,要召开专门会议进行批评教育。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组织生活,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组织分配的工作,按自行脱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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