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EPA英文全称为Mainland and Hong Kong Closer Economic Partnership Arrangement 及 Mainland and Macao Closer Economic Partnership Arrangement,中文全称分别是《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及《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政府与香港及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政府签订的特别政策,先后于2003年6月29日及10月18日签订。
两份《安排》通过减少市场壁垒及政府管制等措施,加强港澳地区与中国大陆的经济贸易联系,为求帮助两地走出因为亚洲金融危机和沙士事件而引起的经济景气低迷,同时通过港澳地区成熟的市场经济,为中国大陆企业在金融业及服务业等注入活力,同时提高这些企业的竞争能力。
《安排》合约文本以中文版本为标准,五项原则为:遵循一国两制的方针;符合世界贸易组织的规则;顺应双方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的需要,促进稳定和可持续发展;实现互惠互利、优势互补、共同繁荣;先易后难,逐步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