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服务贸易方面:
在法律、建筑、计算机及其相关服务、房地产、市场调研、技术检验和分析、人员提供与安排、建筑物清洁、摄影、印刷、会展、笔译和口译、电信、视听、分销、环境、银行、证券、医院服务、社会服务、旅游、文娱、体育、海运、航空运输、公路运输、货代、商标代理等28个领域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的条件,新增加复制服务和殡葬设施的开放措施。
二、金融合作方面:
积极研究内地与香港基金产品互认。积极支持符合资格的香港保险业者参与经营内地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对香港保险业者提出的申请,将根据有关规定积极考虑,并提供便利。
三、贸易投资便利化方面:
双方同意进一步加强商品检验检疫、食品安全、质量标准领域的合作,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领域的合作。